貴州省貴陽市修文縣委編辦深入貫徹落實《中國共產黨機構編制工作條例》(以下簡稱《條例》)及配套法規制度,從建章立制、培訓教育、強化督查三方面入手,不斷深化機構編制法治化建設。
一是加強制度建設,夯實法治化基礎。制定縣委編委工作規則和縣委編辦工作細則,明確各自職責權限、工作原則、審批程序等,規范辦事流程;制定縣委編辦與審計局、巡察機構協作配合工作機制實施方案,明確執行機構編制監督管理規定的措施和要求;印發進一步規范機構編制管理及機構編制事項請示報送工作的通知,規范機構編制動議、論證、審議決定、組織實施程序,對鄉鎮(街道)和部門提出的機構編制事項,分析論證其必要性、合理性、合法性,把好機構編制審批關。
二是加強培訓教育,筑牢法治化意識。將《條例》及相關政策法規納入縣委編委會會議、縣委編辦室務(擴大)會、各部門中心組、黨校干部培訓班專題學習,提升領導干部機構編制法治意識;印發《條例》應知應會手冊及相關法律法規釋義等學習宣傳資料,在全縣干部中營造依法治編、依法管編、依法用編良好氛圍;收集條條干預、超職數配備干部、擠占挪用基層編制等違規違紀違法行為典型案例,借助調查研究、機構編制常態化核查、事業單位“雙隨機、一公開”實地檢查等工作契機,加強違規違紀違法案例警示教育。
三是加強監督檢查,落實法治化要求。完善部門聯合督查、情況通報、信息共享、線索移送、整改反饋等工作機制,采取日常監督與專項督查、單位自查與定期抽查、內部監督與審計監督、群眾監督相結合等方式,嚴肅查處私自設立機構、增加編制、超職數配備干部等突出問題;建立機構編制問題臺賬,按照“問題分類、整改分步”原則,逐條梳理督查發現問題的原因現狀,細化整改措施,掛牌銷號、動態管理;明確將問題整改情況列入機構編制事項審批要件,凡整改不到位的,原則上暫停受理其新的用編申請,從嚴從緊筑牢機構編制違規違紀違法監督管理機制。(擬稿人:馬大勇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