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年來,江蘇蘇州常熟市深化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改革,從優化體制、規范管理、固本強基、融合創新四方面發力,構建交通運輸行政執法新格局,推進交通運輸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。
優化體制機制,實現執法監管“統分結合”。整合運政、路政、航政、港政、地方海事和交通工程質量監管等領域行政執法職能,組建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大隊,實行“局隊合一”。推動資源力量下沉,將90%人員集中到執法一線,實現“一支隊伍管執法”。按照“有統有分”原則,在不同執法領域設置不同執法中隊,同一領域分片區開展執法工作,解決職能交叉、多頭管理等問題。設置火車站執法中隊及超限治理[1]執法中隊,強化重點環節執法監管。
加強隊伍建設,實現規范管理“內外兼顧”。制定完善內部管理、執法規范制度,定期進行案卷評查,提升案卷制作質量,上年度共審核重大案件185起、公示處罰案件742起。定期開展執法檢查、工作稽查及作風督查,規范執法隊伍執法行為,樹立良好執法形象,上年度開展5次內部監督檢查。堅持問題導向,聚焦群眾反映強烈的難點堵點,通過民意收集、投訴舉報、信訪反映等方式,梳理形成問題清單及整改清單,確保立查立改、深查實改,提升群眾幸福感、獲得感。
堅持固本強基,實現基礎建設“一體完備”。樹立規范化建設理念,統一執法場所外觀及標志標識,建設黨風廉政文化、法治文化陣地,嚴格落實政務公開、執法公示要求。推進智能化裝備應用,配備單兵智慧執法終端、4G執法記錄儀、車載終端等設備,增強態勢感知和分析處置能力。研究制定基層站所標準化建設三年行動方案,細化標準舉措,努力打造兼具執法、服務、宣教和應急等功能的綜合性基層示范站所。
深化融合創新,實現業務工作“多維發展”。借助信息化手段,實現行政檢查、行政處罰、非法營運與超限超載治理的“一網統管、一體決策”。構建信用監管機制,將執法結果推送至審批及行業主管部門,根據市場主體信用評價等級情況,科學調整執法檢查頻次和抽查比例。探索建立跨部門、跨領域、跨區域聯合執法機制,合理制定聯合檢查計劃,上年度共開展聯合檢查61次,有效減少重復執法,提升執法監管效能。(擬稿人:高雨純)